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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怀疑6个月儿子不是亲生的偷偷进行鉴定

来源:
时间:2023-12-30 00:02:41

在甘肃天水,丈夫怀疑6个月大的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偷偷进行了鉴定,结果发现确实如此。 随后他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赔偿5万元精神安慰。 没想到,在法庭上,妻子表示丈夫的亲子鉴定有问题,所以丈夫要申请重新检测,妻子同意了。

起初,王先生和妻子李女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 两人相识后逐渐发展出恋爱关系,五个月后才登记结婚。

婚后7个多月,李女士生下了儿子。 王先生计算了一下时间,感到有些困惑。 去年7月,孩子6个月大时,王先生终于忍无可忍,偷偷委托鉴定公司鉴定儿子是否有血缘关系。 专家的意见让他震惊,排除了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离婚后能做亲子鉴定吗

这时,王先生和李女士经常因为各种琐事发生争吵。 收到鉴定后,王先生再也无法忍受,立即将李女士告上法庭离婚后能做亲子鉴定吗,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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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申请重新评估后,李女士表面上同意了,但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她找各种理由不配合重新评估,拒绝让孩子去评估机构。 法院找到她并告知后果后,她仍然坚持不带孩子去鉴定机构。

法庭口译

男子提供了证据,但女子拒绝透露身份

因此,男子关于孩子不是其亲生儿子的说法成立。

对此案,甘肃省天水市钦州区人民法院评论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亲或者母亲向人民法院提起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相反证据又不服的。经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成立。” 本案中,王先生向法院申请鉴定后,李女士拒绝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因此,王先生关于孩子不是其亲生儿子的说法成立。

离婚后能做亲子鉴定吗

对于王先生请求李女士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不予离婚: - 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 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通知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1091条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民事侵权行为”应适用。” 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因此,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支持李女士酌情向王先生支付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吕亮的声明

1、王先生为什么可以提出离婚?

本案中,王先生提出离婚时,李女士才生下孩子6个月,还不到一年。

为了保护哺乳期妇女和婴儿的特殊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男方在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不能起诉离婚的。 也就是说,在本案中,如果王先生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会驳回诉讼或者干脆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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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本案王先生为何可以提起诉讼呢?

这是因为,《民法典》第1082条也有后半段:“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换句话说,法律赋予法院处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自由裁量权。 如有必要,法院也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该男子曾秘密做过亲子鉴定,证明孩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 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男人都会觉得难以忍受。 而且,由于女方的哺乳和婴儿的利益实际上与男方无关,因此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并不违反这条法律规定的目的,因此法院应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2、王先生能得到赔偿吗?

本案中离婚后能做亲子鉴定吗,李女士表面上同意亲子鉴定,实际上却通过行动拒绝了亲子鉴定,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隐藏。 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规定了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父亲或者母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否认亲子关系并提供了必要的证据。如果证明对方没有相反证据且拒绝进行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 现在王先生已经通过检测证明孩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但李女士没有相反的证据,拒绝这样做。 经过重新鉴定,法院可以肯定孩子不是王先生的亲生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虽然这里对其他重大过错没有明确界定,但实践中,这种欺诈性支持一般被认为是重大过错的一种。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准许王先生与李女士离婚; 李女士的非婚生子女由自己抚养,子女抚养费由自己支付; 李女士向王先生支付了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题外话:如果我怀疑孩子不是我的亲生孩子怎么办? (一)法院是否接受个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

答:由于亲子关系不仅涉及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也影响到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法院在审查亲子关系时,一般都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派对。 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仅能确认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法院一般不会采信。 由于个人委托的亲子鉴定结果并非由法院主持,因此无法确认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亲子鉴定存在一定证据缺陷,法院可能不予采信。

离婚后能做亲子鉴定吗

(2)是否需要进行亲子鉴定来证明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答:如果丈夫想确认自己和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可以起诉法院否认亲子鉴定,并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 不过,由于亲子鉴定涉及身份关系的确认,因此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 如果妻子拒绝配合检测,法院不能强制对孩子进行亲子鉴定。 但在否认亲子关系的情况下,如果丈夫提供了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例如夫妻血型与孩子不匹配,妻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反驳这一事实,且丈夫拒绝配合鉴定的,法院可以直接认定丈夫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因此,不需要有亲子鉴定结果来否认亲子关系。

(3)如果我发现孩子不是我的亲生孩子,我可以拿回我支付的子女抚养费吗?

答:配偶一方故意隐瞒另一方与子女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事实,使另一方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性赡养行为,另一方不仅不能要求返还实际支付的款项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对方赡养费,但这两种要求的具体数额要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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